新加坡《联合早报》报道,涉及30亿元洗钱案的两名被告,在新加坡服刑完毕后,已于5月6日星期一被驱逐出境,并被禁止重返新加坡。
新加坡移民与关卡局于星期一晚上回应《联合早报》的询问时确认,苏文强(32岁)和王宝森(32岁)已于星期一被遣返回柬埔寨,并被禁止再次进入新加坡。
据《联合早报》先前报道,苏文强和王宝森均为中国人,但持有柬埔寨、塞浦路斯等国的国籍和护照。
去年8月爆发的这起洗钱案,涉案金额高达30亿元。被捕的10人被控后均未能获得保释,另有两人被通缉。警方还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对这两名通缉犯发出了红色通缉令。
在10名被告中,苏文强是最先认罪的,并于4月2日被判入狱13个月,成为本案首位被判刑的被告。他面临八项指控,包括违反贪污、贩毒、严重罪案(没收利益)法令、持有伪造文件,以及两项违反外来人力法令的指控。
从苏文强处查获的资产总额约为600万元,其中包括现金60万1706元、124万7000日元(约合1万1133新元)、一辆价值50万2431元的马赛地轿车,以及奢侈品和名酒等。这些资产在案件判决后均被没收。
王宝森于4月16日认罪后,被判入狱13个月。他面临八项指控,包括违反贪污、贩毒和严重罪案法案(没收利益)法令、使用伪造文件、向公务员提供虚假信息,以及违反雇佣外来人力法令的指控。
从王宝森处查获的资产总额约为809万4144元,其中包括现金约11万2871元、银行账户内的326万6884元,以及一处价值约443万零400元的房产和汽车等资产。这些资产在案件判决后也均被没收。
苏文强和王宝森是目前刑期最短的被告
苏文强和王宝森是目前刑期最短的两名被告。他们的刑期从去年8月15日被捕当天开始计算,到判决时已被羁押近八个月。两人相信在狱中表现良好,因此刑期缩短了三分之一。星期一刑期结束后,他们直接被驱逐出境。
除了他们之外,另外三名被告苏海金(41岁)和苏宝林(42岁)被判监禁14个月,张瑞金(45岁)则被判监禁15个月。
另一名被告王水明(43岁)的案件已延期至5月14日,以便他认罪,其余四人的案件仍在审前会议阶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