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前,新的非法赌博罪行正在立法会的小组委员会中进行审议。有澳门议员提出疑问,私自篡改筹码是否构成违法。
澳门立法会第二常设委员会于周二继续讨论非法赌博罪行,这是该委员会第二次讨论此法案。法案中提到:「伪造或篡改筹码,或使用篡改筹码者,将面临一年至五年的监禁或最高600日的罚款。」此行为被归类为「欺诈性赌博」。
委员会主席陈泽武指出,该法条中使用的是「或」而非「及」,这引发了一些议员的担忧。他们担心,如果有人私自篡改筹码用于收藏,是否也会触犯此法。
陈泽武表示,议员们已经将这一意见反映给政府,并正在等待回应。
法案还提到,任何意图为自己或他人获取财产利益,向他人提供赌博款项的行为都是违法的。立法会顾问团队提到,这可能与「换钱党」的行为相似。
但陈泽武认为,关于「换钱党」的行为已有金融条例进行规范,议员们并未就此提出疑问。
立法会第二常设委员会将于星期五早上再次讨论此法案,预计议员们将讨论较为争议性的条文,包括执法人员可以在夜间搜查、进行卧底调查以及延长嫌疑人的羁押时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