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6月16日,X某从上海出发,来到广东寻求生计。随后,经朋友介绍,他前往菲律宾马尼拉工作,朋友协助他办理了合法的工作签证,并成功入职。
在马尼拉的一家赌场,X某担任职员,工作内容涵盖操盘手、荷官等,月薪约15000元。2020年3月回国后,由于疫情影响,他未能再次前往。2021年3月,黄浦因涉嫌开设赌场被上海警方刑事拘留。
那么,菲律宾的博彩业是合法的职业,X某是通过正规途径入职的,他是否应该因开设赌场罪承担刑事责任呢?
- X某作为中国公民,理应遵守中国《刑法》关于开设赌场的规定。
根据我国刑法中的属地管辖原则,X某作为中国公民,无论身处何地,都应遵守中国《刑法》的规定。我国《刑法》第303条明确规定了“开设赌场罪”,任何以营利为目的,设立赌博场所、提供赌博用具,建立赌博网站或者担任代理,抽头渔利的行为都构成开设赌场罪,应追究刑事责任。也就是说,即使X某身在菲律宾马尼拉,他也应遵守中国《刑法》,不得从事赌场操盘手、荷官等工作。
- 在菲律宾,博彩业是合法的职业,X某在赌场工作符合当地法律规定。
在菲律宾马尼拉,法律允许博彩业正常运营,博彩业属于合法职业,从事博彩行业的工作符合法律规定,并非违法行为。本案中,X某通过正规程序入职,获得官方工作签证后前往菲律宾马尼拉赌场工作,并不违法。在马尼拉赌场工作的中国人非常普遍,不可能都将他们视为犯罪。对这些人追究开设赌场罪的刑事责任,确实过于苛刻。
如果X某所在的赌场主要面向中国公民,专门招揽中国公民赌博,那么这将对我国的社会管理秩序造成一定侵害,对良好的社会风尚造成严重影响,将构成开设赌场罪,应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一般情况下,像X某这样的中国公民在菲律宾等中国周边地区的赌场从事操盘手、荷官等工作,并不违法,其行为不违反《刑法》关于开设赌场的规定。但如果赌场刻意组织、招揽中国公民进行赌博,则构成开设赌场刑事犯罪。至于X某应承担何种责任,则需要根据他的工作内容、作用、获利等方面进行综合判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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