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二(10月29日),澳门《不法博彩罪》正式实施。同日,澳门司法警察首次以刑事罪行逮捕了两名涉嫌“换钱党”的人员。
《不法博彩罪》将“换钱党”行为刑事化,任何以赌博为目的进行非法兑换活动的人,将面临最高五年的监禁。该法律于周二正式生效。
司警在法律生效当天,在澳门某赌场进行巡查时,发现两名内地人士正在游说赌客兑换货币。警方随即上前拦截。
警方在他们身上搜出51,300港元筹码和用于交易的手机。根据现场情况,有充分证据显示二人正在进行非法兑换活动,警方随即将其逮捕。
司警根据《不法博彩罪》第11条“经营为赌博的不法汇兑”将二人逮捕,并移交给检察院处理。
司警在发布会上指出,“换钱党”活动已被列为刑事犯罪,在娱乐场或周边设施提供货币兑换业务,将被推定为提供赌博之用。
司警强调,居民和旅客应在合法金融机构兑换货币,不应通过“换钱党”进行兑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