柬埔寨国家银行宣布,自10月1日起,银行和金融机构将允许客户重组贷款,但重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。
这是自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,柬埔寨国家银行第二次实施全国性宽容措施,允许无力偿还贷款的客户进行贷款重组。
该措施还将帮助银行和小额贷款机构应对不良贷款率(NPL)不断上升的压力,因为符合条件的坏账也将获准进行重组和重新分类。
根据柬埔寨国家银行于8月30日发布的指引,银行和金融机构可以从今年第四季度开始,允许借款人申请贷款重组,包括已被列为不良贷款的坏账,重组次数最多两次。
指引指出,允许进行重组的三类贷款,如果借款人履行义务并偿还至少三个月的本金或利息,将获准进行重新分类。
其中,已被列为不良贷款但尚未重组的贷款(不包括在首次疫情期间宽容措施中已重组的贷款),将获准“逐步升级”,直至恢复为“标准”(Standard)等级。
尚未被列为不良贷款但曾进行重组的贷款,也将能“逐步升级”,直至恢复为“标准”等级。
而已被列为不良贷款且曾进行重组的贷款,其“升级”不能高于“不达标准”(substandard)等级。
银行和金融机构也无须根据柬埔寨信用局(Credit Bureau of Cambodia)的信息来审查和批准贷款重组申请。
可先还息、后还本
指引强调,银行和金融机构必须向进行贷款重组的客户提供优惠条件,包括减少贷款本金或贷款偿还金额;利息低于原合同条款;延长偿还本金或利息;允许变更担保人;允许变更为“子弹式贷款”(Bullet Loan),即先定期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;或先还息后分期还本。
它补充,新指引不适用于在暹粒省部分领域宽容措施下的贷款重组。
值得一提的是,柬埔寨国家银行曾于2020年3月允许银行和小额贷款机构之间的借款人进行债务重组,重组贷款次数可达三次,以缓解新冠疫情对借款人造成的财政压力。有关宽容措施已于2022年底结束。
无论如何,应洪玛耐总理的要求,柬埔寨国家银行于8月底决定恢复大部分疫情期间实行的宽容措施,以应对当前的经济和社会状况。
有关宽容措施包括允许银行和金融机构的客户进行贷款重组,并延长宽松银行资本缓冲率(capital buffer)政策,即资本缓冲应等于风险加权资产的1.25%,直至2025年12月31日。
银行和金融机构的外币存款准备金比例也将维持在7%,以便银行有更多充足的现金向客户发放新贷款。
对此,柬埔寨银行协会和柬埔寨小额贷款机构协会已于23日发表声明,鼓励会员支持和执行柬埔寨国家银行宣布的宽容措施。
它称,银行和金融机构在审查客户要求贷款重组的申请时,应基于实际情况和金融机构的能力,以确保该机构和整个银行体系的稳健和可持续性。
它要求,在批准客户贷款重组时,银行和金融机构不应征收额外费用。
它也要求银行和金融机构不应将客户拖欠的贷款利息“资本化”,但客户有义务根据重组贷款的条件和条款偿还有关利息。
“银行和金融机构也应允许面临财务困难和迟偿还贷款的客户,偿还被列为‘坏账’的贷款,并应豁免罚款和费用;也应考虑部分或全部减免客户拖欠的利息。”
目前,银行体系的不良贷款率(NPL)正在不断上升,截至今年6月,银行不良贷款率已上升至6.8%,而小额贷款机构的不良贷款率更是上升至8.3%。